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永平县人民法院关于碎石机生产线1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6年09月08日 23:05
 

永平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关于碎石机生产线1套

第一次拍卖公告

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3110时至2026年6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普棚村四组永平县御庆石灰有限公司名下的碎石机生产线1套,包含①进料槽,规格型号:6000X2400X4700(1600)厚度10mm;②震动给料机(含变频器、电机、护栏、平台、底座等)规格:15KM;③破碎机(含DYRQ启动柜、电机)规格型号:PCS-1012型;④皮带输送机(含电机)规格:17.5X0.8;⑤往复筛(含软起动柜、电机)规格:17X1.8,30KW。设备启用日期均为:2019年8月。

起拍价:37059.30元(叁万柒仟零伍拾玖圆叁角,保证金:7000.00元(柒仟圆整),增价幅度:300.00元(叁佰圆整)(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闵先生15331688538)。

四、拍卖时间:2026年53110时至2026年61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如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永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七、瑕疵说明:碎石生产线1套均为二手设备,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拍卖标的物如第二次拍卖仍未成交的,变卖时将不再降价)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旭鑫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3316885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1)、本次拍卖按现状处置,买受人需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买受人已经出价并最终拍卖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妥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标的物在拍卖过程中变卖将不再进行降价)。

3)、该标的物可向富滇银行大理分行申请司法拍卖贷款,需要申请贷款的需在拍卖前向银行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贷款金额实际以银行发放为准,与拍卖人无关。(咨询人:李经理,电话:15877922298;杨经理,电话:18788530800;座机0872-2329667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起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347069473360),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15331688538     

    监督电话:0872—3133802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五